2月6日晚,武安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在邯沙线路段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酒驾检查点附近急转弯,执勤民警上前进行检查,驾驶人白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
驾驶人白某称,中午吃饭间喝了点酒,晚上觉得自己醉意渐消,便侥幸驾车带着母亲去看灯会,没想到被交警查获了。执勤民警对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分析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查实,这居然是白某第二次酒驾被查获,酒驾被处罚过一次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驾驶人却还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目前,白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以下。
举起酒杯,就一定要放下车钥匙。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