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3日),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显示,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武安市冶陶镇固镇村村民委员会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处罚。
该文号为“武冶政罚决【2022】2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2月5日,武安市冶陶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赵某飞、李某军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固镇村委会在磁阳路南进行平整场地准备施工,现场尘土飞扬未采取任何防治扬尘的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武安市冶陶镇人民政府给予该单位罚款贰万元整,上缴国库的处罚。详细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