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文安钢铁有限公司被罚9万元!

小贝导游 发表于 2022-12-30 21:1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近日,河青新闻网邯郸频道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北邯郸)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被罚9万元!

文号为“﹝冀邯﹞应急罚﹝2022﹞﹝察二01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1、喷煤站一层,2#、3#、4#煤粉喷吹罐的温度传感器均非防爆型电气;2、炼钢厂出钢跨设置在平车上的热修工位,作业期间未移出熔融金属吊运路线;3、4号转炉炉后北侧地面潮湿;4、2号连铸事故包内有积渣未及时清理;5、煤粉仓顶部煤尘清扫不及时,煤尘积尘多,烧结四辊破碎车间内煤尘积尘严重,并且使用铁质清扫工具。

 

处罚依据为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2018年2月)中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八条【实施标准】第1项;第2、3、4、5条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二零一八年二月)中印发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十四条【实施标准】第2项)的规定。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罚款9万元的处罚。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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