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青新闻网邯郸频道记者从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武安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处罚。
该文号为“武住建罚字(2022)第11020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武安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武安市永丰德苑小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该单位处拾万元(¥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详细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