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第一医院医保未报备,不能报销?谁该为未报销负责?
刚刚看到一则信息,一位武安网友称母亲在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出院后被告知三个月后才能报销,到三个月后去拿报销款被告知查无此人?说是没有报备?这样的事到底该谁负责?患者住院是患者负责报备?还是医院负责呢?不管怎么样希望这件事圆满解决,期待合理解释,让大家遇到类似事情时避免不必要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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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是否属实呢?希望属地有关部门重视!
网友们如果你在就医時遇到问题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