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篇来自普阳钢厂员工的文章,内容写出了无奈和辛酸,钢铁行业大局势不行导致员工工资太低,想离职厂子不批准,旷离两万多就没了,继续上班影响家庭和谐,一家老小也需要吃喝!原文如下:
我是普阳钢铁厂的一名普通职工,最近几个月厂里因为效益不好工资下调,连降几个月的工资,我是一家子的主要劳动力和顶梁柱,一家人老人需要我抚养孩子上学生活开销,所有的重担都压在我一个人的肩上,可想我的生活压力和负担有多重,因为发下来的工资一个月四五千元根本不够开销,从家到厂里旅途远,开车上班一个月加油一千元左右,生活开支,抚养老人,孩子上学,亲戚礼往,处处都是开支啊。
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下来,有时还的借钱生活。这样的问题导致家庭内部很不和谐,多次劝我早点离职去换份收入高点的工作,最起码能月月收入回来不在用去借钱过日子,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没错吧。
为了家庭和睦,不想让家人长期生活在这水深火热的煎熬日子里,所以想辞职去换一个份收入高点工作,我想这也是万千男人的肩上那份责任所在,也是努力奔赴的方向吧。谁不想让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一点呢。
所以我去厂里申请辞职,领导百般阻挠不让辞职,因为家人死活不让我在普阳钢铁厂里磨时间耗日子挣这份低收入了,我们耗不起这时间,辞职不成请个长假吧,请个长假也不让,我们是签了劳务合同了,签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不是卖身契啊。领导口中的为集体利益顾全大局考虑没错,但是我是一家子的劳动力顶梁柱。我为我的家庭考虑也没错吧。
难道真的要像别人说的那样,就是让你走的时候都要在放你最后一刀血吗?毕竟入厂的时候交了15000押金呢,还有一个月没发的工资合计下来也是两万多元呢。难道真的每个人离职的时候,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劳动者这点辛苦钱榨干才行!
厂里有厂里的规章制度,但是国家也有国家的宪法,劳动法,我还是始终相信共产党领导的法制和谐社会,会有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政府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