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武安公安交警全面开展“五大曝光”行动现向社会公开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突出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隐患路段。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高危风险企业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指标,现对2022年年度我市交通安全高风险的企业予以曝光,请高风险运输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保证道路通行安全,名单如下:
终生禁驾人员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对一些人来说,终生禁驾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
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意味着当事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取得驾驶资格,公安交管部门将这些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禁驾人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今年我市无终生禁驾人员。
突出违法车辆---突出违法车辆(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
典型事故案例--案例一
2022年06月22日02时17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醉酒后驾驶黑色小型轿车沿武安市新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体育路交叉口处,与沿新华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体育路交叉口左转弯的张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上乘坐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某在医院抽血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血液检测,王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21.2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驾驶人张某某、乘坐人刘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案例二
2022年6月30日20时50分,李某某因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武安市东山大街与太行大道交叉口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由于醉酒后意识模糊导致操作不当撞到环岛处,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的单方交通事故。
由于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着地,造成头部受伤。
本次事故经认定:李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发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依法作出处罚。
事故隐患路段
1、旅游大道郭家岭路口
2、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
3、邯沙线裕华丁字路口
交警提示:以上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请行经此路段驾驶人一定要谨慎驾车,减速慢行。一旦发生车损事故,请选择快处快赔方式处理,快速撤除现场,防范二次事故,减轻交通拥堵。
武安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树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意识。把隐患降到最低把平安带给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