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武安市兴安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武综执罚决〔2021〕A09020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武安市兴安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兴安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经营范围:白灰生产、加工、;脱硫粉、脱硫剂、碳酸钙、氢氧化钙、氧化钙、建材(不含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