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轨道交通”等
45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
个人信息情况的通报
近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非法获取、超范围收集、过度索权等侵害个人信息的现象,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地图导航类、餐饮外卖类等常见类型且公众大量使用的300余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发现“石家庄轨道交通”等45款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详情见附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jscs@caheb.gov.cn。各地网信办指导督促本地区相关App运营者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311-87909716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