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治理和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2022年暑假是“双减”以来的第二个暑假,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治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均为非法违规办学。请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培训、不参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和个人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对各类非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防注销机构“假注销、真运营”现象,存在仍使用原师资、生源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
2.严防已转型机构借用非学科、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名义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现象,存在名为非营利实为营利性行为。
3.严防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培训、个人以“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众筹私教”“一对一”“一对多”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各种“地下”违规培训。
4.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教育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1.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严禁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不盲从,不攀比,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坚决抵制非法违规培训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对非法违规培训行为和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邯郸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举报电话
各县(市、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