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加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挂牌上路的倡议 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期。期间,对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容缺办理制度。符合国标的可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不符合国标的可发放白色临时号牌,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开始计算)。11月1日集中登记期过后,容缺办理相关系统将关闭,不符合国标的将无法办理登记挂牌;符合国标的也不可再容缺办理,即: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将无法进行登记挂牌。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依法上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在此,我们倡议:一、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守法市民,共创文明大家园,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请您动动小手,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可自助办理登记上牌,足不出户邮寄到家。也可直接到各电动自行车服务网点进行登记挂牌,记住携带好相关资料。三、在此提示各位市民朋友,给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后,一定要悬挂到位,挂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四、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抓紧办、尽快办,利用好集中登记时间,抽出时间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避免给您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