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峰峰交警“灯下黑”无牌车辆满街跑,交警涉嫌不作为

河北实时播报 发表于 2022-7-5 15:0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邯郸峰峰交警“灯下黑”无牌车辆满街跑,交警涉嫌不作为

 

 

 

民@法

 

邯郸峰峰交警“灯下黑”无牌车辆满街跑,交警涉嫌不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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