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与当事人通话记录截屏
此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我局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杨某、刘某政务警告处分,并给予路政站站长刘某某、主管站长王某某、董某某全局通报批评。
关于“缴纳500元请吃饭”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我局路政某中队队长孙某某在309国道冶陶镇路段进行正常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发生漏油,对公路造成污染。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货车司机清理路面后,本着初次违法较轻或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的原则,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一次,未制作书面处理程序,更未收取当事人好处费。随后,我局专项调查组还积极与发帖人对接沟通,并告知其可以继续举证,一经查实执法人员有违规违法现象,我局将严肃处理。
我局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交通领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并诚挚欢迎广大群众和媒体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交通领域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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