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反映“武安市交通局多名执法队长中饱私囊”的调查处理情况

霸气与红酒 发表于 2022-6-17 08:5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2022年6月14日上午,有网友反映“武安市交通局多名执法队长中饱私囊”的舆情,武安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交通领域执法专项整治推进会,并立即成立了由局监察室、法规科、纠察大队联合组成的专项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交通领域执法专项整治推进会
经调查核实,关于“私自收取2000元”的问题,2022年5月6日,磁阳线一辆货车因单方事故造成热钢卷滑落砸坏公路设施,我局路政某中队杨某、刘某到现场后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了询问,告知其需要卸货并接受路损赔偿,并依法将其证件扣押。
事故造成损害现场视频
因当时急需恢复交通,我局执法人员同意其先行处理事故,随后过来处理。2022年6月1日上午,当事人称“准备跑车,接受事故处理”,但因当事人缺少车辆委托书,无法办理手续。当事人主动提出因装车需要证件,先把证件带走,押2000元现金,随后补齐手续来处理。为方便当事人运营,我局执法人员先行给了其证件。之后,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6月1日下午、6月2日上午多次与当事人联系,但直至6月15日当事人仍未到场,此事故仍未处理,此2000元押金现由路政站保管。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通话记录截屏

此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我局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杨某、刘某政务警告处分,并给予路政站站长刘某某、主管站长王某某、董某某全局通报批评。

 

关于“缴纳500元请吃饭”的问题,2021年7月12日,我局路政某中队队长孙某某在309国道冶陶镇路段进行正常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发生漏油,对公路造成污染。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货车司机清理路面后,本着初次违法较轻或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的原则,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一次,未制作书面处理程序,更未收取当事人好处费。随后,我局专项调查组还积极与发帖人对接沟通,并告知其可以继续举证,一经查实执法人员有违规违法现象,我局将严肃处理。

 

我局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交通领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并诚挚欢迎广大群众和媒体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交通领域执法水平。

 

举报电话:0310—56863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