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武安市南洋移山钙业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乌冬面欣慰 发表于 2022-6-12 14:0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武安市南洋移山钙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厂区内有2处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苫盖,事由为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

 

武安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给予该单位处三万元罚款,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详细内容如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