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22时50分许,武安交警大队阳邑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当场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带往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血检的结果为90.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处中,驾驶人强调自己孩子马上要考大学了,如果吹了(酒精检测仪)会影响孩子的……,可惜现实中没有后悔药可吃
经查询发现,驾驶人已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如今又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其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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