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武安市大队关于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示

神秘人 发表于 2022-6-7 18:5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为进一步加强武安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电子警察类:

 

中兴路与磁山大街交叉口、中兴路与光明街交叉口、向阳路与磁山大街交叉口、神钲大道与磁山大街交叉口、矿建路与磁山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中山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裕华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西苑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磁山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光明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富强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东山大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同安街交叉口、太行大道与东山公园交叉口、太行大道与西二环交叉口、邢峰线与199乡道2672交叉口、荣兰线与九龙山西口交叉口、荣兰线与九龙山东口交叉口、荣兰线与营玉公路交叉口、旅游大道与小汪村交叉口、旅游大道与小汪村东交叉口、旅游大道与206县道小屯村交叉口、旅游大道与儒教村交叉口、旅游大道与176乡道寨子村交叉口、西二环与圆柏树村交叉口、邯沙线与磁山大街东马庄村交叉口、西二环与高村交叉口、南二环与206县道北安庄村交叉口、邯沙线与西二环东交叉口、邯沙线与西二环西交叉口、邯沙线与营井桥交叉口、营玉公路与179乡道上泉村交叉口、邢峰线与198乡道顺义庄交叉口、兴阳公路与邯沙线沙洺村交叉口、营玉公路与北白石村交叉口、营玉公路与大北庄村交叉口、滨湖路与洺兴街交叉口、洺湖北路与洺兴街交叉口、胜利路与洺兴街交叉口、滨湖路与桥南街交叉口、洺湖北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东二环与新能源交叉口、永峰线与康宿村交叉口、磁左线与邢峰线磁阳路口交叉口、荣兰线与夏庄村交叉口、邢峰线与西孔壁村交叉口、磁山大街与安瑞新村交叉口。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逆向行驶、未取得通行证通行限制区域或路段的、违反禁止标线、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相关违法行为的。

 

二、卡口类:

 

旅游大道小汪村东卡口、旅游大道郭家岭卡口、邢峰线土山卡口、邢峰线矿山卡口、东二环南竹昌村卡口、东马庄卡口、康二城卡口、荣兰线午汲卡口、营玉公路大北庄卡口、永峰线红山寺卡口、永峰线淑村卡口、东二环北卡口、营玉公路格力卡口、兴阳公路活水桥卡口、兴阳公路京娘湖卡口、兴阳公路京娘湖南卡口、兴阳公路京娘湖隧道进口卡口、兴阳公路京娘湖隧道出口卡口、兴阳公路四里岩水库卡口、兴阳公路花溪谷卡口、兴阳公路田鑫小镇南卡口、兴阳公路田鑫小镇北卡口、兴阳公路沙洺卡口、兴阳公路东太行南卡口、198乡道西河下卡口、快速路邯武交界处卡口、快速路康西村卡口、永峰线紫泉村口卡口、磁左线管陶卡口、磁左线下站卡口、磁左线崔炉卡口、磁左线阳邑卡口、磁左线广济桥卡口、磁左线寺庄卡口、206县道伯延卡口、206县道宋家井卡口、206县道南冯昌卡口、206县道小屯卡口、206县道营里卡口、206县道迂城卡口、206县道赵店卡口、白云大道岩角村卡口、白云大道陈家坪卡口、白云大道白王庄卡口、柏草坪环岛东口卡口、柏草坪环岛北口卡口、邯沙线永峰路口卡口、旅游大道儒教卡口。

 

以上卡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未按规定道路行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相关违法行为的。

 

三、区间测速类:

 

旅游大道4公里50米至旅游大道6公里200米区间测速(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80km/h。

 

邯武快速路0公里810米至邯武快速路2公里500米区间测速(西向东)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80km/h。

 

邯武快速路0公里995米至邯武快速路2公里500米区间测速(东向西)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80km/h。

 

荣兰线704公里90米至706公里990米区间测速(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70km/h。

 

荣兰线739公里680米至741公里470米区间测速(西向东)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70km/h。

 

荣兰线739公里680米至741公里740米区间测速(东向西)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70km/h。

 

邢峰线46公里50米至邢峰线47公里900米区间测速(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不分车型统一限速70km/h。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如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监控设备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从2022年6月21日开始启用,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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