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5日,武安市公安局刑警七中队接辖区某洗煤厂负责人报警称,该厂购买的原煤到厂化验后各项指标显示异常,公司怀疑原煤被掺假,随即报警。
接警后,刑警七中队负责人李海涛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至现场展开侦查。经大量工作查明,该洗煤厂从山西购买原煤后,雇佣徐某车队进行运输,司机在运输途中将部分原煤卸下后再装上同量煤矸石,企图蒙混过关,从中挣得不义之财。
据此,2022年5月23日,民警赶赴山西屯留,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刘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侯某某、刘某某如实供述,二人受其车队老板徐某(在逃)指使,在运输途中先后对原煤实施掺假10次,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企业在购买货物时,要加强运输货物检查,注意清点和核查货物存量和质量,小心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以免蒙受经济损失。
最后,武安警方再次强调,切莫因贪图私利,投机取巧,触碰法律底线,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