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威严的,也是有温度的。社区矫正也被称为“没有围墙的监狱”,近年来武安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细化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方法,通过监管、教育、帮扶等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举办业务培训,尽快熟悉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业务知识。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及相关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统一印制了各种法律文书和制式表格,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通过一系列措施,厚植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土壤,筑牢监管屏障。
筑牢无形的墙,指引回家的路
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司法局积极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加大日常管理教育力度,通过不懈努力,社区矫正对象均能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矫正期满后顺利融入社会。 曹某是我市北安庄乡人。2021年1月因交通肇事罪被武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按照相关规定,2022年2月10日曹某到北安庄乡司法所报到并进行了第一次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我了解到曹某由于年龄较大,除了会开车之外没有其他一技之长,存在对生活失去信心、没有足够勇气面对现实、情绪比较低落的实际情况。” 了解到情况后,北安庄司法所结合市司法局立即给曹某确定了社区矫正小组,通过给其做思想工作,使曹某放下包袱,增强生活信心。目前曹某已找到一份临时工作,能够保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用温度治心病,用行动指方向
司法局积极推进心理矫治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心理矫治工作室功能,建立心理矫治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为了推进全市司法所心理矫治辅导室的建设,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制度牌匾,全市所有司法所都配备了一名专职心理辅导员。对报到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评估,根据心理测试结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矫治,目前他们已对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测试评估。” 张某是我市午汲司法所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双腿残疾,行动不便。司法局按照《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本着人文关怀精神,为他免了每周报到和公益劳动,并通过微信、元道经纬照片、电话、手机定位等手段对他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他进行法治、道德教育,对他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排解其心理压力,鼓励张某树立自信心,好好生活,消除了他的后顾之忧。张某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表现良好。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位于我市午汲镇的疫情防控检测点增加了一名特殊成员。他的身份有点特别,是午汲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孔某某,在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并对来往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在疫情防控这段时间,大家都忙着抗击疫情,听说午汲镇疫情防控人手不够,就想来帮帮忙。虽然我以前是个犯过错误的人,但党和政府从未放弃我,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尽心竭力帮助我重拾生活信心,我很感动,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 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正确的宣传教育引导,在这个特殊时期,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像孔某某一样纷纷加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列,主动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自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00余人,累计解除2200余人,目前在矫人员330余人,全部纳入了社区矫正管理。 “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另一方面又要积极开展教育帮扶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广大奋战在社区矫正工作,基层一线的干警牢记自己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更好地维护了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展现出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