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该文件获悉,武安市云天白灰有限公司的厂区内有3处以上露天的物料未苫盖,且未有防止扬尘喷淋设备,事由为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武安市云天白灰有限公司处五万元罚款,上缴国库。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
公布!因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安市云天白灰有限公司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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