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要求,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头盔,为进一步推动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武安交警即日起开始严查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请所有市民注意了!骑行时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被查纠,武安交警将有以下处“罚”方式
在路口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
所以,如果你在路上,不想被这样:
也不想听蜀黍“唠叨”,那就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佩戴好安全戴头盔哦~
请记住,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查纠,而是对自身安全的防护。“头”等大事,不容忽视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