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有、集体企业及主管部门:
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字[2022]63号),现就我市企业职工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的,缴费期间因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
上述人员达到男50周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度申报病退所需表格(邮箱自行下载:bxk5650875@163.com,密码:5650875)
2、人事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装订成册);
3、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含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前缴费信息);
4、破产裁定书或改制文件(失业职工需提供,可到原企业主管部门查询);
5、近3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史资料(医院医务科、医保科审核确认)及费用结算单;近三个月以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6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职工签名并注:申请“2022年度因病提前退休专用”字样。
四、报名方式
1、在职职工到所在单位申报,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向人社局社会保险科报送;
2、失业职工到人社局社保中心失业科申报。
咨询电话: 0310-5650875(社会保险科)
0310-5650992(社保中心失业科)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