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同安街由南向北行驶至神钲大道与同安街交叉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直行与沿神钲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神钲大道与同安街交叉口左转弯的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电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负次要责任,此外,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极易造成头部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武安交警提醒: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切不可心存侥幸。 安全头盔是个宝,骑车出行要戴好,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出行前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