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骑电动车撞飞男子,叫来帮手,“我是派出所的,你们这是碰瓷”!

神秘人 发表于 2022-4-10 19:1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4月8日晚23时左右,在新华大街武安驾校附近,杨先生和朋友在便道停车位说话,被一喝了酒30岁左右的王姓年轻人“撞飞”在地,骑电动车撞人后口出狂言!

 

并谩骂侮辱杨先生和朋友,“我有了是钱,你们随便讹!撞死你们我赔钱等等侮辱性言语”,并打电话叫人助威,充当保护伞。

 

数分钟后一位30多岁自称是公安系统的张姓男子来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我是城关派出所的,你们这是碰瓷”!“我兄弟在乡镇上班,差不多算了”!

 

事故民警到现场后,骑电动车王姓男子还胡搅蛮缠,随后事故民警按程序到医院抽血鉴定。杨先生说:“自己240多斤,能将自己撞飞撞倒,当时的车速得有多快,要不是撞到自己身上,要是撞到停在路边的车尾,后果不堪设想,更气愤的是,人家酒后骑行电动车撞人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不可理喻”。只至4月10日下午,王姓撞人者都没有出面。

现场视频截图

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有人力骑行所需的脚蹬等装置,整车质量应不大于50KG,电动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 KM/H。如果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经鉴定,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而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范畴的话醉酒驾驶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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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重前行 发表于 2022-4-15 15:2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不能凭嘴说是派出所的!应该是拿出警官证或相应证件!否则是假冒警察!应负责任的!撞人者更是毫无道德底线!撞了人还不赶紧主动道歉,取得受害者原谅和从轻处理,反而口出狂言!真是个法盲和无赖刁民!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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