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
实施居家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
为切实做好全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实施居家管理,具体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走读中小学(含幼儿园)和半寄宿制学校走读师生从4月6日起暂缓返校,实施居家管理。
二、寄宿制学校和半寄宿制学校寄宿师生由学校组织4月5日和6日连续两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安排师生于4月7日离校,实施居家管理。各县、各校要主动与属地防控办和卫健部门联系,组织核酸检测力量,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三、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因居住地封控管控暂不能离校返家的师生,由学校安排继续在校实施封闭管理。
四、学生居家管理和不能离校返家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确保停课不停学。
五、严格做好师生居家期间疫情防控管理。一是严格人员流动。做到不外出、不离邯、不聚集、不与健康不明人员接触。二是严格个人防护。教育引导师生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强化个人防护措施。三是严格健康监测。采取师生“五包一”“三包一”措施,落实居家期间师生体温等健康状况“日报告、日监测”。四是严格家校协同。班主任教师每天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开展家访督导,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切实履行防疫职责,不带孩子去公园、商超、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五是严格线上教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启动开展实施线上教学,确保居家期间停课不停学。
六、做好关心关爱和后勤服务保障。对不能离校返家的师生要坚持执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园严格不进不出,严格禁止家长入校探访、送物,严格禁止快递物品进入校园,严格校园无关外部车辆进入校园。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心理疏导、强化关心关爱,举办有益身心的课外文体活动,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家校协同,帮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和情绪疏导工作,消除学生焦虑情绪。落实服务保障各项措施,保证师生正常生活。
七、做好学校应急值守。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保持激活状态,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学校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严密关注网络舆情,遇有疫情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八、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四方”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落细工作职责,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不执行,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邯郸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