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武安市人民法院环保巡回法庭在我市举行揭牌仪式。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张继红、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专员张清强等,我市领导马建勋、王泽勇、温金良、张书海、王晓兵、杨万庆及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兵主持。市法院部分干警、市生态环境分局部分干部职工参加。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建勋对环保巡回法庭的正式揭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环保巡回法庭的正式揭牌,将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武安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环保巡回法庭要充分发挥环保审判的专业优势,开创性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市政府副市长温金良,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兵共同为“环保巡回法庭”揭牌。
武安市人民法院环保巡回法庭受案范围有哪些呢?快来跟小编了解一下
一、审理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1、污染环境罪;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非法狩猎罪;5、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6、破坏自然保护地罪;7、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8、盗伐林木罪等。
二、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1、大气污染责任纠纷;2、水污染责任纠纷;3、土壤污染责任纠纷;4、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5、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6、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7、民用核设施、核材料损害责任纠纷等。
四、审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修复、治理等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