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皮倩倩 发表于 2023-12-2 14:09:27

邯郸:经开区姚寨乡多处垃圾焚烧污染环境谁之过?

2023年12月1日,我们单位工作人员经过邯临公路姚寨乡博雅学校,看到学校南边和北边的两处正在冒着浓浓黑烟,垃圾焚烧现场黑烟直冲云霄。附近村民说这里垃圾焚烧污染环境确实严重,这里垃圾焚烧是常事,根本没有人去管,大家都知道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治理污染环境事件,包括水污染,垃圾焚烧污染,工业污染环境,怎么到了姚寨乡就成为一张白纸了?是环保部门不力还是不理?希望经开区姚寨乡环保部门也重视垃圾焚烧污染情况,积极处理,避免再次污染,更不要把污染影响到附近乡镇。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秸秆焚烧,省、市人民政府也明确和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

省、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市干部考核中,降低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环保工作考评档次。对于执行规定不力,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导致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调查分析原因,划清相应责任,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一)被国家卫星监测、天眼系统监测、环保部督查组通报、省政府督查组通报、省环保厅督查组通报、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以及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对大气环境造成较重污染的,市环保局和市财政部门对属地县市区政府罚款50万元,并对属地政府通报批评,提出问责。

(二)对同一乡镇发生1处焚烧现象的乡(镇、办),由市环保部门对其罚款2万元,属地政府对包村人员、村干部予以问责

(三)对同一乡镇发生2处及以上焚烧现象的,要追究乡(镇、办)主管和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直至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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