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瞒报
近日接到群众反映,2023年7月21日,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死者:蒲某某,男,37岁,家住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刘营镇某某村。2023年8月5日火化,私了赔偿70万,没有上报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是地方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部分企业为避免受到处罚,采取瞒报事故的方式来应对,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地方政府的监管不重视的表现。
通过网络看到该企业在2023年6月被邯郸市评为“邯郸民企之星”。在2022年12月申请上市。
经过实地调查了解,有村民也反映说,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申请工伤,不能出现不好的负面和舆论,影响上市。安全事故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那么事故瞒报背后,究竟有何隐情?2023年8月7日,把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反映到永年区的应急管理局,到现在没有任何回复。
人命关天,无论是什么样的安全事故,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第五条中,“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可以得知该企业可能已经属于迟报、瞒报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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