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来我市对《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调研
9月4日下午,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牛颖建一行来我市对《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路铭、副主任王泽勇,市政府副市长杨彦江一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桥西路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爱玛电动自行车门店)、新世纪广场光明岗、车管所等地,围绕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停放、骑行、佩戴头盔、违法处理等进行实地查看。每到一处,调研组一行都详细了解情况、深入交流探讨,并就条例贯彻落实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牛颖建指出
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城市形象,希望武安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源头治理和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超前布局,确保过渡期车辆有序平稳退出。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提高综合治理效能,加快加紧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做好普法教育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让执法守法文明出行成为市民良好的行为习惯。
路铭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利剑”作用,适时进行跟踪督导,更好地推动条例深入实施,为提升全市城市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