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武安电动自行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重要提醒:
2023年5月1日起,对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大家绝对不要轻视安全头盔的作用关键时刻是真的能救命大家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一定要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而且要正确戴好头盔
不论是行人还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驾驶人,一旦违法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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