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便利店加油站因销售非乙醇车用汽油被罚款三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武安市便利加油站违反《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处罚通知。处罚决定文书号:武市监罚决字﹝2023﹞00003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购进的该批92#车用汽油发票进行调取,同时提取该站这批92#车用汽油现金销售日记一张,截止到12月20日该批非乙醇车用汽油已经销售10吨,总计销售量:13780升,销售额总计:98527元,违法所得:11024元。
处理决定: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4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便利加油站负责人:苗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期限至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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