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孟娟煤球厂因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蜂窝煤被罚1万余元
近期,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武安市孟娟煤球厂涉嫌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蜂窝煤的处罚通知。处罚决定文书号:武市监罚决字﹝2023﹞00004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蜂窝煤进行抽样检测,2022年12月22日收到我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结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理决定:1.暂扣不合格蜂窝煤共计5吨,依法交予武安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罚款1296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05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孟娟煤球厂负责人:韩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大同镇,经营范围:蜂窝煤加工销售。(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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