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一起交通事故牵出的酒驾,交通事故认定主次责任让人深思!
1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当事人李女士驾驶一辆刚买没多久的黑色车从武安市由东向西行驶在邢峰线白马桥附近时,被一辆红色轿车撞在左侧车门,造成车门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当时人决定报警由事故科处理,并报警,在现场近两个小时,事故民警都没有到达现场,事故科要求用事故快处利用网络连线勘察事故现场!可是事故发生后,红色轿车驾驶者现场不停打着电话,在现场多次喝水,引起当事人李女士和家属的怀疑,在多次拨打武安市事故报警电话5531900后,事故科两名民警才到达现场,(李女士现场发现对方车辆的行驶证没有加盖年检审验章),经事故民警现场酒精检测,为40mg/100,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血检为37.83mg/100
可是让李女士和家人想不到的是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武安市事故科事故责任认定李女士还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看来这位红色轿车驾驶者现场的电话是没有白打啊!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李女士和家人第一时间提出异议,事故民警对李女士和家人说:“如果复核,你的车将成为事故车,一年一审车”!最为不解的是,自己的车行驶在邢峰线主路上,自己的车是被撞,而不是撞击,如果对方不喝酒承担责任也就算了,对方驾车酒驾,而且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后事故科民警才到的现场,这次要责任被的属实有点窝囊!
1月30日,武安市公安局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武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孔维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基层所队长组织民辅警通过四级网收听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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