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九 发表于 2024-1-14 10:00:23

邯郸一小区车辆进出需登记? 又是物业费引发!

“我们小区物业要求业主的车辆进出必须登记,现在一到上下班高峰,大家的车都堵在门口,要等好长时间才能进门。本来请物业是请‘管家’的,结果找了个‘冤家’来。”近日,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向记者诉说了他的烦心事。

业主:“回自己家还要登记?”
“我回自己家还要登记才可以,没有这样的道理嘛!”提起前几天回家在小区门口登记的事情,家住丛台区赵王大街某小区的赵先生满肚子委屈。

在赵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中,记者看到,该小区业主的车已经从大门口排到了大街上,业主的不满情绪也即将到达顶点。记者走访了解到,当天排在队伍前面的业主非常不满物业的这种做法,有的为了表示不满,甚至故意堵在小区门口。在赵先生看来,物业这样做是为了收取物业费。提起自家小区的物业,赵先生吐槽,“单元电梯频频发生问题,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地下二层车库水管漏水,到现在物业也没人来修。”赵先生认为,这样糟糕的物业服务,与交的物业服务费根本不匹配,“小区业主群里说要炒掉物业换新的,但一直没有足够数量的业主来业主大会投票,于是很多人开始欠交物业费。”据赵先生说,由于很多人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开始给业主设限——进小区之前需要先登记。他说,“尤其是下班的时候,着急回家给孩子做饭,但是业主们都已经排到大街上了。”赵先生说,小区楼旁堆积了大量的垃圾,业主反复催促,物业迟迟不肯回应;入住小区以来,多位业主丢失电动自行车,想要查监控却成“监空”;小区绿化跟不上,一些花草树木都枯萎了也无人管理……物业:“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业主权益”物业公司让业主在门口登记的做法,到底是为了保护业主权益,还是强制收取物业费呢?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客服主管严女士。“之前多位业主曾向我们反映过,小区内丢失电动车,有的业主还丢失了汽车内的物品,我们为了保护业主们的权益才这样做的。”面对记者的疑问,严女士如是说,垃圾清运费、花草养护费、工人工资……一笔笔开销都需要钱,而业主的物业缴费率很低,该物业公司员工都格外着急。严女士说:“如果业主们不按时交物业费的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很多服务物业公司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其实说起来都是小事,但这些小事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业主交了物业费还没享受到相关的服务,那还不如不交。”赵先生说,很多时候物业的态度决定了业主对他们的包容度。业主们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眼看着僵持不下,业主群中大伙儿的情绪也都越来越高涨,几位业主主动提出来要跟物业方协商。”赵先生说,经过初步的协商,当前进出小区已经不用再登记了。“但小区存在的其他问题也不能再积攒了,要赶紧解决。”业主们纷纷在业主群中表示。

在赵先生提供的《物业经理关于物业服务问题及诉求的整改方案》中,记者看到,物业方对业主们的诉求进行了逐条回复。有关物业职责范围内的,如保洁、保安等,物业都做了整改回复。有关漏水及车棚问题,物业方表示这属于地产遗留问题,但他们愿意协助推进。经过业主代表和物业两次协商座谈,业主们决定给物业两个月的整改时间。

目前,该小区物业正在积极整改中。律师:“业主和物业都应各尽其责”“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原因主要包括对物业服务现状不满,或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人身、财产损失等矛盾。”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王衍真律师说,但实际上,业主并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王律师解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因此,只有在未取得业主身份前或者失去业主身份后,才能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但还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业主和物业属于雇佣关系,物业行业的本质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王律师认为,该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进家门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在王律师看来,物业纠纷易发多发的原因在于多数物业公司是前期物业公司,这些公司是开发商组建或指定的,并非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或者竞聘方式产生,服务意识天生不足。随着业主的维权意识增强,当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或者其他不完善的地方时,业主常常用拒交物业费作为抗争方式。“业主的权利当然需要维护,但维护权利需要正确的方式方法,不顾根本利益的维护只会导致权利进一步受损。”王律师认为,既然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过,所有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到物业管理部门头上,也有失公允。一方面,有些业主规矩意识淡薄,总想多拿点、多占点,比如毁绿种菜,消防通道堆满杂物,楼顶阳台私自改造成阳光房等。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因为没有行政执法权,面对一些业主的自私自利行为,没有足够的底气及时制止,而执法部门往往又推脱不管。更何况,一些由于前期开发建设环节遗留的配套设施、房屋质量等“先天不足”带来的后遗症问题,物业有时也是“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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